2007-7-23 16:41:26
宜兴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
记者11日获悉,宜兴市设立了总额为500万元的人才开发专项资金,专门用于人才的引进、开发、培养和奖励等。今后宜兴市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将不再受学历、身份、地域、户籍、资历的限制。企业从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,首次签订聘用(劳动)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3年以上且工作满2年的,第3年由市人才开发专项基金给予每人2—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对引进的有关人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: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、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人20万元,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、地级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或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人10万元,硕士学位、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每人5万元。 (浦敏琦)